济南天大白癜风医院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两人赔偿11万!平度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

来源:济南天大白癜风医院 tdbdf.0756tong.com 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点击免费咨询皮肤专家

点击与权威专家 免费在线咨询    24小时咨询热线:400-6688-678

半岛记者 潘立超 报道

本报5月8日讯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却无消费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该如何处理?

近日,由平度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该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宣判。两名被告人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之外,就附带民事部分,公益诉讼人与被告人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缴纳惩罚性民事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并公开向消费者赔礼道歉。这是青岛市首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3月,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在利用大数据筛查中发现,张某某、姚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中存有可成案的公益诉讼线索。

办案人员进一步审查发现,张某某、姚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办案人员迅速启动办案程序,并同步向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汇报,获得了大力支持。本案经公告程序后,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4月30日,该案公开审理。经公益诉讼人释法说理,审判长当庭普法教育,张某某、姚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当庭承认其实施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表示认罪悔罪,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审理法官的主持下,公益诉讼人充分考虑到张某某、姚某某悔过表现较好,为更好保证社会公益保护,实现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按照罪、刑、责相适应的司法原则,在法律限度内与两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9200元,姚某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400元,两人将在全省主流新闻媒体上向社会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

据悉,该笔赔偿金将暂由法院托管,为潜在的受损消费者提供司法保障。

济南天大白癜风医院
如果您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两人赔偿11万!平度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有疑问,可以咨询在线专家
    郑艳萍 主治医师

    孔令梅 主任医师

    张桂菊 门诊主任

在线导医台
  • 在线咨询
  • QQ咨询
  • 自助挂号
  • 在线答疑
  • 专家挂号
  • 就医指南
【真实案例】那些曾经白斑抓走的时光

如今的白癜风患者越来越多,有越来越多的人受到影响,...[详细]

六岁女娃不屈于白斑,坚强对抗治疗重展笑容

来自莱芜的6岁女孩小琴(化名),是个爱笑、性格开朗...[详细]

摆脱白斑的魔爪,少年的你本该光辉耀眼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青少年白癜...[详细]

济南白癜风医院为您提供高效、专业、优质、的电话和QQ咨询服务

咨询热线:400-6688-678 咨询QQ:4006688678

医院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明湖西路919号(济南广播电视大学西邻火车站向东1000米)

网站声明:济南白癜风医院(济南天大白癜风医院)拥有最终解释权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的依据,如有转载

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