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三日电(记者 曾利明)临床大夫给患者开出“生甘草”的处方,而药房抓的却是“炙甘草”。由于中国内地尚无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统一规定,常使药房给付的中药饮片与医师要求不一致而影响临床疗效。
为此,国家药管理局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执行各省统一名称规定,没有省级统一规定的,应根据国家标准和中医药理论制定本单位的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规定,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该局曾拟制定全国统一的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规范,但调研发现,各地炮制方法和用药习惯差异太大,短时期内难以统一。
通知明确:医师开具中药饮片处方,要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规定书写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对饮片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遵守本省、本单位规定,对未按规定书写的由处方医师修正后再给予调剂。对有特殊炮制要求的中药饮片,调剂时应临方炮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结合医院评价等组织开展对中药饮片处方书写与调剂给付情况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