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2日,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基于现有循证医学证据,为转移性乳腺癌(mBC)骨改良药物(BMA)治疗临床实践指南添加了新推荐,同日,该指南摘要在线发表于《临床肿瘤学杂志》(J Clin Oncol)。
2000年,ASCO制定并公布了第1部双膦酸盐应用于乳腺癌患者的临床实践指南,并在2003年进行了第1次更新。在回顾了2003年1月至2010年11月间,联机医学文献分析与检索系统(MEDLINE)与循证医学协作网图书馆(Cochrane Collaboration Library)收录的相关文献后,ASCO对指南进行了第2次更新,主要更新点为:推荐了一种新药物——地诺单抗(denosumab);增加了下颌骨坏死(ONJ)方面的推荐内容。虽然目前也有一些关于伊班膦酸盐的数据更新,但在指南公布之时,美国FDA尚未批准将其用于乳腺癌骨转移治疗。
2011年指南的更新之处(与2003年指南相比)
1.术语改变
为便于以后添加其他新型药物(如破骨细胞抑制剂),将2003年指南中的“双膦酸盐类药物”改为“骨改良药物(BMA)”
2.BMA适应证及给药时机
● 地诺单抗,120 mg,皮下注射,每4周1次(2011年指南新增);
● 或帕米膦酸,90 mg,静脉滴注(IV)不短于2小时,每3~4周1次;
● 或唑来膦酸,4 mg,IV不短于15分钟,每3~4周1次
● 每种双膦酸盐均不可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盐联合使用
3.在发生骨外转移而无骨转移证据的患者中,BMA的作用
● BMA仅被推荐应用于证实有骨质破坏的mBC患者,对于出现骨外转移而无骨转移证据者,不推荐使用BMA治疗
4.肾毒性评估
● 增加对地诺单抗肾毒性的评估内容:对于肌酐清除率<30 ml/min或接受透析的患者,在以地诺单抗治疗时,推荐进行密切监测,以防发生低钙血症;
● 对于肌酐清除率>60 ml/min的患者,无须改变BMA的剂量、给药间歇和治疗持续时间;对于静脉用双膦酸盐,每次给药前须监测患者血清肌酐水平;
● 删除了2003年指南中该推荐的最后一句话:与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相比,目前尚无证据支持常规对乳腺癌患者行蛋白尿评估
下颌骨坏死(ONJ)
● 本条为新增推荐:在接受BMA治疗之前,所有患者应接受牙科检查和预防性牙科处理
5.最佳治疗持续时间
● 指南建议,一旦开始治疗,用药须持续,直到患者体能状态出现实质性衰退
6.最佳治疗间隔时间
●见BMA适应证及给药时机;
● 2003年指南的最后一句话“对于每一条指南推荐,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临床决策时,须将患者的体能状态和预后纳入考虑”适用于2011年整部指南
7.BMA在疼痛治疗中的作用
对疼痛治疗的时机作了改变:
● 指南认为,癌性骨痛的标准治疗包括非类固醇类抗炎药、阿片与非阿片类镇痛药、皮质类固醇类药物治疗,辅助治疗,介入治疗,全身放射性药物治疗,局部放疗和外科治疗;
● 标准治疗须在疼痛出现时即开始进行,并同时给予BMA治疗;
● BMA仅用于癌性骨痛的辅助治疗,不推荐用于一线治疗;
● 静脉用帕米膦酸和唑来膦酸有益于治疗骨转移相关性疼痛,与镇痛治疗、全身化疗、放疗和(或)激素治疗同时应用,可缓解疼痛
8.生化标志物的作用
● 在使用BMA治疗时,不将检测生化标志物列为常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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